古人所说之“生妻”,既不是寡妇,也不是被休之妻,更不是有嫌德行问题和有恶疾者。
“生妻”,又称“活人妻”。实际上是指:已婚女子的丈夫远出家门多年不归,甚至数十年未归,家中不知其死活者的人妻。其中包括因外出经商、当兵、远遊、徭役、获罪押监等等,长期未归、无影信的为丈夫者。俗话说“无钱不要活人妻(宁穷死,不娶生妻)”——即使“倒贴”,也不敢越雷池一步。何者?盖因未知其夫生死:倘若有犯者,一旦其夫归来,有“吃不完的官司、花不完的钱!”再说古人有云:“世有两大仇恨: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弄不好不但丧家荡产,甚至会闹出人命!试想,这是多大的隐患?!
所以说世传“无钱不要活人妻”(即宁穷死别娶生妻)。
按字意,“生”者,“活”也。
(词解:生妻,活人妻。寡妇是死去丈夫之妇,不能称之为“生妻”,或“活人妻”。
被休之妇,因“名份”上不是前夫之妻了;与前夫再无任何瓜葛,是“光杆”女人了,所以不能称之为“生妻或“活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