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消息,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的第三天,武汉大学对涉图书馆性骚扰男生作出处理。
10月14日,武汉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官网发布处理通报,对涉及该校学生的网上举报,经调查核实,根据相关规定,学校研究决定,给予2022级本科生肖某某记过处分。
通报称,武汉大学历来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10月11日,一女生在社交平台上发帖称,2023年7月在武汉大学图书馆自习时受到该校外国语言文学学院一男生性骚扰。
女生称当时该男生坐在她对面实施不雅动作,她拍摄留取5段视频后,男生当场承认其不雅行为并写下道歉说明。
事后女生多次联系武大外国语言文学学院老师维权,要求男生书面道歉且不参加评奖评优,经过三个月的正常渠道反馈未得到解决,双方陷入僵局,女生才选择曝光,希望可以推动事情尽快解决。
10月11日晚,武汉大学发布情况说明:学校关注到有学生举报遭受性骚扰的有关网络信息,已成立工作组,对整个事件进行调查。
武汉大学的处分决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湖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祎介绍,高校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主要依据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制定的学生纪律处分办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
《武汉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则明确,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或扰乱学校公共秩序,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行政处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如果认为记过处分过轻,被骚扰女生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刘祎说。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玲认为,涉事男生的行为可进行多个层面评价:学校可基于自身管理权限,根据情节轻重,对涉事学生作出相应纪律处分;从司法层面来说,如果涉事学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进行相应治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有报道称,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珞珈山派出所已接到报警,并出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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