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正义网消息,10月31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东省青岛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汲斌昌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汲斌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汲斌昌利用担任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山东省副省长、山东省青岛市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一次公开露面三日后宣布被查
公开简历显示,汲斌昌出生于1963年11月,山东昌邑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四川大学国民经济计划及管理学系国民经济管理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汲斌昌曾任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副主任、党委委员、省管企业监事会主席,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党组书记等职。2020年6月,汲斌昌任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22年,他当选青岛市政协主席,直至落马。
汲斌昌是2023年首个官宣被查的中管干部。他最后一次公开活动是在2023年1月3日上午,参加了青岛市委经济工作会议。1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汲斌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为其子谋取利益
7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汲斌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通报称,经查,汲斌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以权谋私,为其子在投资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私欲膨胀,贪婪成性,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股权投资、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汲斌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汲斌昌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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