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消息,11月21日,中国新闻周刊从被拐案当事人杨妞花处获悉,拐卖11名儿童、一审被判处死刑的“人贩”余华英案,二审将于11月28日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9月18日,该案一审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审理查明: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
杨妞花称,一审判决后,“余华英说判得太重了不想死”,当庭提起上诉。
杨妞花坦言,对于一审判决的3万元民事赔偿金不满意,“我心里是很不服的”,因此提请了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
她曾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她5岁时曾被人贩子余华英拐卖至河北邯郸,2021年通过网络短视频寻亲并成功找到家人,然而不幸的是,其父母已经去世。
在她看来,余华英面临重判仍不承认对其造成的伤害,这是她要与余华英对抗到底的原因,她希望二审可以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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