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人吴先生,23岁。他在大学学习室内装饰设计,毕业后,他借助网络寻找工作。借助面试,他进入了山东华腾机械设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外贸业务员的技术岗位,约定的试用期为底薪3200元每月加提成。双方已经三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直没有签合同!进公司后的某一天,群里的部门经理发了这样的一条信息,“提前15天通知艾特,明天所有人都要加班,请假按旷工处理”。虽然对正式公司的最终决定非常不满,但公司员工也只能接受!可惜的是,在例行公示的那天,公司要求加班,吴先生突然有急事需要回家,想着晚上七点走,吴先生向部门经理请了假,说要回家一趟。没想到却被部门经理婉言拒绝,但晚上7点他还是回家。
第二天,人力资源总监找到了他,要求杨先生签署一份自愿辞职书。对方说道:“我不是要求你每天加班,这要看你的态度。但是你昨天没有请假就走了。”目前,吴先生在联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网友表示,强迫公司员工加班本身是违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