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晚,证监会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形成《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拟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其中对内部知情人员举报最高奖励金额120万元,提升一倍。
早在2014年6月,证监会就发布实施暂行规定,设立了重大违法线索有奖举报制度。运行8年来,举报工作丰富了违法违规线索来源渠道,对反映投资者诉求、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明确要求完善证券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加强违法线索举报受理平台建设。
据介绍,举报奖励适用于举报下列违法行为的实名举报:欺诈发行证券;信息披露违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或者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其他重大证券期货违法行为。
落实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要求,是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之一。根据征求意见稿,举报事实清楚、线索明确,经查证属实,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且罚没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罚没款金额的1%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后作出生效的有罪判决的,酌情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对于举报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或者涉案数额巨大的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奖励金额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最高不超过60万元。
落实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要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提升奖励金额和激励内部人举报。
证监会解释,提升奖励金额方面,将每案奖金限额从10万元提升为30万元。举报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或涉案数额巨大的案件线索,每案奖金限额从30万元提升为60万元。内部知情人员有重大贡献的,最高金额从不超过60万元提升为120万元。内部知情人员提供了重大违法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120万元。
为激励内部人举报,证监会表示,对内部知情人员举报最高奖励金额120万元,提升了一倍;同时,明确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内部知情人举报也可纳入奖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