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一般可分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开工、复工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设备设施安全验收检查等。
两个职责结合起来,基本就是我们安全员的职责了,大家就清楚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了。但实际情况呢?
根据法律规定,安全员是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安全资料中安全员要验收隐患整改情况,隐患整改应由责任工长、生产负责人等岗位进行(部分类型安全隐患可由安全员当场整改),因为人、料、机等生产要素掌握在他们手里,安全员你拿什么改?上述法定职责写的是责令整改、监督落实。实际情况是只要跟安全有关的,就是安全员一条龙的事情,你查出的隐患你要负责抓紧去改。不然领导要批评:你看你安全管的,一塌糊涂!在你满怀的想去消灭隐患保卫人民时,要人人没有,要东西东西要不来,一筹莫展举目无亲时,再给你来一个安全管的一塌糊涂,这酸爽,自己去体会。希望看到这里的领导们能够自我反思下,如果遇到这样的工作没做好,你安排的合理吗?
看看上述两个职责里面,哪一条写着方案是由安全员编制?还是应了刚刚那句话:只要跟安全有关的东西就是安全员的事情。技术方案(包括安全方案)应由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员参与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安全员的职责是监督现场按照方案(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监督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如果方案不合理,出现安全事故是要追责方案编制人。如果未按方案施工,这时也要追责安全员。如果方案由安全员编制,那么技术负责人的工资可以分一部分给安全员吗?退一万步讲,安全员具备编制专项方案的技术能力吗?非要搞施工的给你设计一套图纸去做设计院的工作,安排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