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廉政讯,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晓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陈晓明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薄,公开发表带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严重违反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偏离服务实体经济要求,无视金融风险,故意抗拒组织审查;无纪律意识,组织信访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长期放弃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江西银行作为“私人领地”,自立自律,任人唯亲,排斥异己,严重污染单位政治生态;严重特权化,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使用豪华办公用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政绩扭曲,喜出望外;道德败坏,品行不良,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搞大家族式腐败,不择手段,为亲属谋取利益加入金融系统,经商等。并纵容甚至帮助亲属从事违法活动;他贪得无厌,贪得无厌,肆无忌惮。他将国有金融资产作为个人“掘金池”,将金融贷款审批权作为敛财工具,与不法商人勾结,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晓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纪;涉嫌受贿、违规发放贷款,且在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晓明开除党籍处分。被江西省监察委员会开除公职;收缴非法所得;将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陈晓明简历
陈晓明,男,汉族,1966年11月生,江西峡江人,博士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7月至1999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西南昌分行业务员、国际业务部副主任、业务部主任、党委委员、副行长。
1999年7月至2001年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2001年3月至2004年3月,中国建设银行江西九江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4年3月至2006年3月,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06年3月至2009年12月,南昌市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副董事长;
2009年12月至2012年3月,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副董事长;
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
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年5月至2022年2月,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2年2月,免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