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类B and B管理”后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的公告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积极适应疫情防控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障促进中外人员往来,国家移民局自2023年1月8日起优化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公告如下:
1.有序恢复受理和审批中国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出国旅游和探亲访友,恢复签注内地居民赴港旅游和商务。
2.恢复受理和审批外国人申请普通签证延期、换发和补发,居留证件签发、换发和补发,居留证件签发、延期、换发和补发。如果申请人确实有紧急需求,可以走加急程序。
3.恢复签发口岸签证,恢复实施24/72/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依法签发临时入境许可。
四。恢复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和边境地区的出入境许可证。
5.逐步恢复陆路口岸旅客通关,有序恢复陆路口岸、边民通道旅客和边民出入境,按照有关规定恢复开放边民通道,依法实施出入境边防检查。
6.恢复毗邻港澳口岸边检快速通道,符合条件的持有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的出入境人员可通过快速通道边检。
七、逐步恢复水上港口旅客通关,允许有条件的水上港口恢复客运班轮旅客的出入境,试点恢复国际邮轮旅客的出入境,依法签发登船和登机证件,对符合入境条件的外籍船员依法签发临时入境许可。取消“不落地、不登机、不登机”的管理措施。
八、继续运行机场口岸重点货物航班“绿色通道”、陆路口岸和边检站重点物资车辆“快速通道”、水路口岸“边检登机码”网上自助办理等便民措施。
国家移民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