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com消息,反间谍法修订草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对于帮助实施间谍行为,修订草案二审稿在法律责任上明确予以处罚。
修订草案第四条对间谍行为进行了定义。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政府提出,帮助实施间谍活动,社会危害性大,需要依法惩处,但其性质应区别于直接实施间谍活动;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部门提出,在互联网上进行窃密,攻击,破坏是新的间谍活动形式,建议增加有关网络间谍活动的规定。
对此,修订草案二审稿做了如下修改:一是帮助实施间谍行为将在法律责任上予以明确处罚;第二,向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提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漏洞信息的行为,定义为间谍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反间谍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反间谍意识,积极发挥人民防线对国家安全的保障作用,修订草案二审稿在立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中增加了“筑牢人民防线”的规定;在安全防范一章中,增加了新闻媒体等单位应当面向社会开展反间谍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国家安全素养;明确重点单位要加强涉密人员反间谍安全教育。
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地方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反间谍工作的支持力度。对此,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了以下规定:一是对在反间谍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二是重点单位要加强涉密事项、场所、载体等物理反间谍措施;第三,鼓励反间谍领域的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在反间谍工作中的作用;四是明确国家安全机关要加强反间谍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