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豫政办〔2022〕11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我省是中药材生产大省,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对夯实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物质基础、促进农民增收、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中药材产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快实现由中药材大省向中药材强省转变,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强产业、促增收为目标,以豫材豫用为重点,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培强经营主体、强化科技创新、推进品质提升、打造知名品牌、促进产业融合,做大做强大宗道地药材、做优做精特色药材,全面提升中药材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推进中药材强省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体。发挥政府顶层设计、规划引领、政策激励、公共服务等作用,尊重经济规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动力和创造力,增强中药材产业发展新动能。
坚持道地特性。立足资源禀赋,充分考虑道地药材生长习性和种植传统,因地制宜确定重点发展品种,形成适地适种、供给有力的生产格局。
坚持创新驱动。将中药材产业发展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结合,更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等实现中药材产业发展新突破。
坚持绿色发展。树立生态优先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综合运用安全投入、标准规范、绿色防控等措施,完善中药材生产标准体系,促进生产、生态协调发展。
坚持产业融合。发挥中药材多元属性特点,促进中药材业态和模式创新,全面拓展功能价值;以延长产业链为重点,提高融合发展能力,增强产业发展动力、活力。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中药材生产供应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品牌竞争能力、绿色发展水平、质量效益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中药材种植规模达到600万亩,中药材种植和初加工产值达到600亿元、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达到3000亿元,基本形成与市场竞争相适应的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产业核心竞争力全国领先。到2030年,力争全省中药材种植规模达到700万亩,中药材种植和初加工产值达到700亿元、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达到5000亿元,形成更加完善的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艾、山药、地黄、连翘、金银花、牛至、丹参、夏枯草、杜仲、山茱萸“十大豫药”种植面积、种植和初加工产值达到全国第一。到2035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产量、产值领跑全国,成为全国重要的大宗中药材生产供应中心、创新研发中心、加工制造中心、物流贸易中心,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建成中药材强省。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生产布局,彰显道地药材优势。立足我省地理环境、资源禀赋、文化传统和产业基础等因素,适时发布《河南省道地药材目录》,因地制宜定品种、定产地,引导优势品种向五大道地药材产区集聚。怀药道地药材产区重点发展怀山药、怀地黄、怀牛膝、怀菊花、冬凌草等品种,太行山道地药材产区重点发展连翘、艾、山楂、柴胡、红花等品种,伏牛山道地药材产区重点发展艾、连翘、丹参、牛至、山茱萸、鸡头黄精、杜仲等品种,大别山道地药材产区重点发展南苍术、夏枯草、芡实等品种,黄淮海平原传统道地药材产区重点发展金银花、禹白芷、白术等品种。(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资源保护利用,建设良种繁育体系。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主体积极开展珍稀、濒危、特有中药材种质资源的调查、收集、保存、选育和繁育等工作,在五大优势道地药材产区支持建设5个以上种质资源圃(库)。建立道地药材优质种质资源鉴选体系及评价标准,开展种质资源评价,筛选优势种质资源。将中药材种业发展纳入种业振兴工程,加强品种鉴定管理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每年鉴定豫产药材新品种20个、建设省级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20个,并积极争创国家级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加快培育中药材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支持其开展良种选育、提纯复壮、种苗扩繁和推广应用工作,推动种子种苗标准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到2025年,中药材主要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70%,2035年达到85%。(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行绿色规范生产,源头把控药材品质。按照绿色发展要求,优先支持制修订一批特色鲜明、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中药材生产技术标准,加快健全标准体系。在道地药材产区,支持建设40个省级规范化道地药材种植示范基地,推行按标生产,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和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等生态种植技术,引领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发展。鼓励生态培育和野生抚育,促进中药材种植“进山入林”,扶持建设一批林下中药材示范基地,到2025年,建成林药模式重点县52个,新建林下经济中药材示范基地120个。鼓励中药生产企业自建、共建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生产基地。支持中药材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产地初加工。引导中药材规模经营主体加强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提高质量安全水平。(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药监局、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增强产业牵引动能。实施龙头培育工程,鼓励头部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支持龙头企业装备升级、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推动经典名方、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二次开发、中药新型饮片、药食同源特色中药材、中兽药等创新产品发展。适应国际竞争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支持以企业为主导,高水平制定一批中药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落实企业在税收减免、贷款融资、科研创新等方面优惠政策。对符合制造业“头雁”企业条件,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的中药产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奖励。加快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努力培育一批中药“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到2025年,省级以上中药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突破50个,其中年营业收入100亿元的企业2个、50亿元以上的企业5个。(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科技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药监局、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厚植核心竞争优势。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河南农业大学、郑州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省农科院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龙头企业设立中药材专门研究机构,高标准建设产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将中药材育种纳入神农种业实验室建设内容。支持企业建立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开展省级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创建。加快实施一批中药材产业重点科技项目,开展中药材全产业链科技攻关,着力突破一批技术卡点和重大关键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后补助专项政策,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三门峡市全球植物源抗生素研发制造中心建设。(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药监局、商务厅、财政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挖中医药经典内涵,全力打造领军产品。挖掘整理传统中药制剂技术,广泛开展中药传统经典名方研究,收集筛选名家名方、民间验方,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发掘中医药精华,激发传统中医药活力。实施中药大品种培育战略,聚焦六味地黄丸补益系列、双黄连抗病毒系列、牛至替代抗生素系列、止痛膏药系列、冬凌草消炎系列、丹参活血化瘀系列等优势产品,构建“政产学研用”一体化推进机制,推动产品升级、单品上量,加快布局全国、全球市场,着力打造一批单品年产值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豫药”大品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发挥区位枢纽优势,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加快传统药材市场改造升级和现代特色市场建设,构建分布合理、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现代中药材流通体系。鼓励郑州市规划建设国家级现代化中药材仓储物流园和现代化中药材物流交易中心。支持禹州传统批发市场创新药材交易模式,完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现代物流配送系统,推进禹州“华夏药都”重塑再造。积极推进辉县市百泉中药材物流中心建设,提升中国百泉药交会办会档次。支持南阳市卧龙区、西峡县、确山县、永城市、卢氏县、嵩县、虞城县、封丘县、郸城县、商城县十大现代中药材特色产地交易中心建设。积极推动丹参、山药等优势大宗道地中药材品种上市并开展期货交易。加强中药材执法体系建设,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支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促进豫产道地药材和“豫药”产品“走出去”。(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药监局、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提升“豫药”影响力。积极培育“豫药”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做强一批在全国影响力大、市场占有率高的道地药材品牌。重点培育南阳艾、“四大怀药”、伏牛山牛至、豫西丹参、济源冬凌草、大别山苍术等豫产道地药材品牌。支持传统中药材大县创建省级以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大宗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申报中国名牌农产品。支持豫产道地中药材品种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支持开展道地药材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大力支持龙头企业申报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证。积极组织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各类中药材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博览会等,全面提升“豫药”品牌的竞争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省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产业链群发展,激发聚合倍增效应。以龙头企业为链主、以道地药材为基础,加快建设六大中药材产业链。优先打造艾产业链、怀药产业链,大力打造以山药、黄精、菊花等为代表的药食同源产业链,以苍术、牛至、丹参等为代表的替代抗生素产业链,以夏枯草、半枝莲、淫羊藿等为代表的天然靶向药物产业链,以山茱萸、金银花、冬凌草、牡丹等为代表的提升免疫力产业链。在深入推进怀药特色产业集群和温县、渑池、确山、禹州、宜阳、新县、嵩县等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基础上,再争创一批以中药材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形成全国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高地。(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拓展多元价值功能,提升综合利用水平。聚焦人民群众对健康养生的新需求,创新发展思路,探索新模式,拓展新功能,提升新价值。实施中药材产业换道领跑战略,大力支持中兽药、饲料添加剂、抗生素替代产品、康养产品、药妆产品、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天然抗氧化剂及中药材植物源农药的创新研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支持企业开展药材非药用部位及下脚料等深度开发,促进中药材资源循环利用。依托中药材龙头企业,发展“中医药+旅游”,将中药材种植与乡村旅游相结合,支持建设一批特色小镇、乡村康养旅游示范村、休闲旅游区、网红打卡地、研学基地,引导中药材产业与文旅康养等有机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自然资源厅、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林业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设立中药材产业工作专班,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研究推动全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卫生健康、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自然资源、教育、市场监管、药监、林业、乡村振兴、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地要将中药材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具体政策,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将中药材产业发展纳入财政保障领域,统筹利用相关涉农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支持力度。要将中药材野生资源调查、种质资源利用、良种繁育等纳入种业强省政策支持体系。要将中药材加工、仓储物流、批发市场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地方用地年度计划,充分给予保障。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要在符合国家规定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信贷资金,为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更多长周期、低成本贷款。要充分发挥省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作用,推广“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机制,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支持各地发展中药材地方特色保险,创新保险产品,促进“增品、扩面、提标”。(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商务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银保监局、证监局、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中原农业保险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人才支撑。打造人才智库,将中药材高层次人才培养纳入“中原英才”计划,培育一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训一批中医药康养理疗师、中医药膳师。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来豫创新创业和豫籍人才回流。支持河南农业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郑州大学等高等院校强化中药材学科建设,鼓励与企业合作开展定向委培,培育一批创新型、复合型、专业化人才。发挥农技推广体系作用,强化中药材产业公益性服务。加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技术骨干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中医药相关法规政策宣传贯彻,提升全社会对中医药文化的认知和自信。深度发掘宣传富有历史底蕴和地域特征的河南中医药文化,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豫产道地药材产品和发展成就,讲好“豫药”故事,营造建设中药材强省的良好氛围。(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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