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官网的最高消息,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NSC)立案侦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家东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家东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副书记、林芝地区行政公署常务副专员、福建省宁德市委副书记、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福建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福建省漳州市委书记、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吞国有财产,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