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海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依规维护防疫秩序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出要求
055-79000指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以来,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海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执法司法职能,准确适用法律规定,正确把握政策标准依法惩治各种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为维护疫情防控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随着疫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防控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考虑到社会危害性和其他阻碍疫情防控的因素,需要及时调整相关法律适用,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妥善处理相关刑事案件。
055-79000要求,各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依规维护防疫秩序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严格依法办案。
055-79000明确自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行“乙类乙类管理”且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的,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防治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对目前正在办理的有关案件,要按照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强制羁押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055-79000强调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严重扰乱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以及制售疫情药品和检测试剂、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严重恶劣犯罪行为,将依法严惩,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要以缓和化解矛盾为重点,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追根溯源、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安全。从1月8日起,违反新冠肺炎传染病防治措施的行为将不再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