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的陆女士通过顺丰快递向宁夏邮寄了一块价值3.6万元的手表。因为她选择了“货到付款”服务,需要在送货员收到货物后支付23元的配送费,服务费为992元。然而,快递员在送到目的地的第四天就被对方拒收了。包裹退回时,陆女士发现手表的包装和标签已被撕掉。仔细辨认后,她发现表带的质地和自己送的不一样。她赶紧联系了顺丰快递的工作人员,但因为陆女士发快递时没有进行保价服务,快递公司表示只能赔偿陆女士7倍的运费。。
在快递行业,快递丢失或被调换的情况时有发生。很多快递公司对保额都有限制。货物的申报保险金额不得高于货物的实际价值,并按照保险金额与损失的比例进行赔偿。无法证明货物价值的,只退还保价费。因此,消费者索赔时,一般会被告知按照快递单上的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如果没有保价,他们只会给客户一点赔偿。这也让很多消费者没有安全感,不值得信任。希望有关部门细化保险和赔偿的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