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23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会;列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