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媒消息: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2月1日消息,针对网友关于“举办灯光秀增加节日气氛”的评论,辽宁省盘锦市文化和旅游局回复称,2012年12月中央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政府各部门自费举办大型灯光秀不合时宜。
1月24日,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给盘锦市市长留言,称盘锦缺少春节的味道。都说家家户户忙着走亲访友过年,处处洋溢着节日的温馨和欢乐,但我们盘锦似乎有点美中不足。记得几年前,在兴隆台区尤氏街向海大道上,大年初二就摆起了各式各样的灯笼。那时候,我经常和我的朋友和亲戚一起去欣赏灯笼,直到正月十六。真的很开心。这几年疫情防控真的很压抑,现在放开了。请加点节日的色彩,回味一下那一年久违的味道,一年一度的美好节日。谢谢您们。
盘锦市文化和旅游局2月1日回复称,已收到举办灯展增加节日气氛的提议。自2005年起,每年正月十四至十六,盘锦市及各县区在向海大道尤氏街至汇宾街的道路两侧放置彩灯,举办大型灯光秀,烘托节日气氛。但也存在时间短、成本高、浪费等问题。
2012年12月,中央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明确提出严禁节俭和铺张浪费。因此,政府部门资助大型灯展已经不再合适。
为满足市民需求,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2019年,盘锦市文化旅游局、双台子区政府积极引进社会资金,连续三届在辽河湿地公园举办灯会。总的来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很好。但由于疫情,元宵节被迫中断。
盘锦市文化和旅游局表示,疫情过后,我们将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逐步恢复、支持和鼓励各县区、场馆、景区举办不同规模、不同特色的灯展,点亮盘锦和市民的文化生活。请放心。
报纸指出,在盘锦,除夕和元宵节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盘锦市政府1月8日发布《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预案,2023年春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即1月14日、1月21日至26日、2月5日、6日每天7时至23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其他时间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