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为深化中伊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莱希于2023年2月14日至16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
会谈中,两国元首就一系列双边和多边问题交换了意见。访问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分别会见了莱希总统。
一.政治领域
双方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两国各领域合作及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就加快实施中伊全面合作计划达成广泛共识。双方相互支持对方自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繁荣,愿分享治国理政、改革发展经验。
两国元首重申,发展密切的战略关系是中国和伊朗作为东亚和西亚两大文明古国做出的历史性选择,符合整个地区的利益。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中伊都致力于加强双边关系,推进各领域全面战略合作。双方强调,密切的中伊关系不仅有利于实现双边关系目标,也有利于为各国实现共同利益创造有利条件。
双方重申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的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双方在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民族尊严方面相互坚定支持。中方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伊朗内政,破坏伊朗安全稳定。伊朗将继续奉行一个中国政策。中国支持伊朗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双方强调波斯湾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对世界安全和能源运输的重要性。中方赞赏伊朗在维护国际能源安全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和莱希总统的睦邻友好政策。伊朗欢迎中国关于实现中东安全与稳定、促进波斯湾地区国家间对话的倡议。中方支持地区国家加强团结合作,通过对话解决分歧,实现睦邻友好,愿与伊方共同维护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
双方积极评价两国外长会晤的战略意义,同意继续保持两国外长间的密切沟通。双方同意继续与两国外交部有关部门进行磋商。
二。安全和防卫
双方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反对任何针对平民的恐怖袭击,反对在反恐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反对将恐怖主义与特定民族和宗教挂钩,主张通过发展和鼓励温和主义来消除恐怖主义的滋生土壤,从源头上压缩恐怖主义势力的发展空间。双方欢迎对方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的倡议。
双方认可彼此在反恐领域的贡献和牺牲,同意进一步加强反恐合作,维护国际和地区和平与安全。双方愿就反恐问题举行双边磋商,探讨建立双边反恐政治磋商机制。
双方同意加强两国防务部门的战略沟通,开展两军各层次、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扩大联合训练和人员培训规模。双方同意于2023年在北京举行公共安全和内部安全联合工作组第四次会议。
三。经济和发展合作领域
双方愿共同努力,落实好中伊全面合作计划,继续深化贸易、农业、工业、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合作。
双方同意举行中伊经贸联委会第18次会议
中方愿帮助伊朗提高粮食安全和农业综合生产力,同意统筹利用外援、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建设现代农业联合实验室,开展农业技术合作示范项目。
双方同意执行中伊《关于加强工业、矿业产能与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合作提高伊朗可再生能源在国家能源体系中的比重,特别是提升伊朗光伏发电能力。
伊方热烈欢迎和支持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全球发展倡议,并愿全面参与。中方对此表示欢迎,并赞赏伊朗积极参与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在“一带一路”倡议和全球发展倡议框架内的合作。
双方愿邀请50个政党、智库、媒体等人士于2023年访问对方国家,交流治国理政经验。伊方高度评价中国在消除贫困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中方愿邀请伊朗政党和相关人士参加减贫、卫生、绿色发展等领域的培训。
双方特别关注对气候变化的共同关切,同意促进环境合作,应对包括颗粒物污染在内的空气污染。
四。教育和文化合作领域
双方同意扩大在卫生、科技和科学领域的全面合作,巩固两国关系,落实中伊全面合作计划。
双方同意进一步便利伊朗学生在中国学习,并相互提供奖学金。双方同意加强汉语和波斯语教育,并愿意互派学生和教师。未来5年,中方愿向伊朗提供100个中国教师国际奖学金名额。
中方欢迎中方宣布对游客免签。双方同意为两国旅游合作和文化交流注入新的动力,赞赏两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的积极作用。
双方同意加快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2023年至2026年文化与教育交流执行计划》。
双方决定尽早举办中伊文化旅游年,鼓励相关机构和企业加强在文化艺术、文化遗产、人员培训等领域的交流和务实合作,鼓励体育代表团互访,增进两国人民对彼此文化的了解和认同。
动词(verb的缩写)国际和区域问题
在人权问题上,双方指出,各国国情不同,历史文化不同,社会制度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我们必须坚持与各国实际相结合,根据各国国情、价值观和人民需求保护人权。促进和保护人权是国际社会的共同事业,各国应同等重视并系统促进各项人权。
双方重申应坚持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原则,强调应尊重不同国家的民主治理模式,反对以维护人权和民主为借口进行政治操纵、干涉别国内政,甚至煽动动乱和分裂。
双方一致认为,人类的共同命运需要尽可能多的国家参与决定,并认为在一个相互联系的世界中,国家安全、发展和繁荣是相互依存的。一些国家不能以牺牲其他国家为代价来获得利益。所有国家的安全、利益和立场都应得到尊重。
双方认为,有必要提出符合当今世界新要求的倡议和多边安排,经济发展对国际和平与安全至关重要。发达国家应与其他国家分享发展成果,在更大范围内促进和平。伊方支持习近平主席的全球安全倡议,因为它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双方同意促进
双方强调裁军和核不扩散对世界和平的重要性,重申尊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年下所有国家不可剥夺的权利,即发展核科学技术,为和平目的获取核材料、技术和设备。双方反对任何国家出于政治目的采取单边强制措施和限制性措施,阻碍《条约》成员国行使和平开发利用核技术和核能的权利。
双方坚决反对一些国家将执行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协定政治化的企图,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公正、客观、专业地开展监督核查工作,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也应严格按照机构的原则和规定履行职责。
双方重申,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大会1990年10月通过的第533号决议,专用于和平目的的核活动和设施应受到保护,不受攻击。双方谴责攻击、威胁攻击和破坏专用于和平目的的核设施。
双方强调,国际社会应坚持“叙人主导、叙人所有”的原则,尊重叙利亚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推动包容与和解的政治解决方案,帮助叙利亚缓解人道主义局势和恢复重建,坚持有效打击恐怖主义,呼吁立即解除对叙利亚人民的非法经济制裁。
双方坚定支持巴勒斯坦人民恢复包括自决权在内的合法民族权利的正义事业。
双方支持维护也门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支持联合国发挥公正、平衡的调解渠道作用。他们呼吁有关各方积极配合联合国促进地区和平的努力,如延长停火,向也门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停止对也门的干涉,促进也门人之间的对话,以早日恢复也门的和平、稳定和正常秩序。
双方欢迎深化在包括上海合作组织在内的国际和地区框架内的合作,重申伊朗加入上海合作组织将有助于地区和国际和平、安全、稳定与发展。伊方欢迎中国提出的金砖国家扩员倡议,愿为金砖国家贡献伊朗力量。
双方强调美国和北约应对阿富汗当前局势负责,呼吁阿富汗执政者组建一个由所有族裔和政治团体实际参与的包容性政府,并废除所有针对妇女、少数族裔和其他宗教的歧视性措施。中方赞赏伊拉克在接收450万阿富汗难民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双方同意继续向阿富汗人民提供人道主义和经济援助,并就阿富汗发展加强合作。双方一致认为,一个和平、繁荣、开放和稳定的阿富汗对地区繁荣和发展十分重要。双方对阿富汗周边国家三次外长会的成果表示满意,并期待在乌兹别克斯坦举行下一次外长会。
关于当前乌克兰危机及其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影响,双方呼吁国际社会特别是有关各方为和平解决乌克兰危机创造条件。
莱希总统感谢中国和伊拉克领导人对他和伊拉克代表团的热情友好款待,并祝愿中国继续发展繁荣。
双方签署并达成了一系列涵盖双方各领域合作的协议和谅解备忘录。
莱希总统邀请习近平主席对伊朗进行国事访问。习近平主席欣然接受了邀请,并表示愿意在方便的时候访问伊朗。两国元首强调,愿保持密切沟通,致力于深化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