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面新闻上,2月16日,李国再次发帖质疑儿子陈晓的死亡,她认为学校的持续疏忽导致陈晓没有得到及时治疗而死亡。
2020年11月5日,8岁的陈晓在课堂上几次举手表示身体不适,但没有得到及时处理。下课后在楼梯间倒地,送医后被诊断为脑干出血,治疗280多天后死亡。
一审时,学校辩称陈晓几次举手都是孩子挠头;老师问他:“快开学了,你能坚持住吗?”他点了点头;老师不是专业医护人员,无法判断他会突然得大病。
“我不认可这个解释。在课堂上,不需要老师来专业判断孩子病情的严重程度。你只需要你正常的关注和主动的处理。”李国说,很遗憾,学校被判决承担20%的责任,赔偿2万元,校园恢复正常。这次事故并没有给校园管理带来任何改变。
封面新闻记者多次联系该校三位校长、副校长,均未得到回应。
8岁男孩5次举手表示不舒服。
“坚持到上学”后,送医院治疗,280天死亡。
在一审判决书中,李国陈述,2020年11月5日上午第三节课,陈晓趴在桌子上大汗淋漓,多次向老师举手示意,直到第五次举手才被班主任注意到,但老师没有联系医护人员或家长,让陈晓忍到下课。下课后,班主任把哭哭啼啼的晨晨送到楼下。从监控中可以明显看出,孩子走路不稳,重重地摔倒在楼道拐角处,当场昏迷。此时,距离陈晓第一次举手求救已经过去了36分钟。
事发后,当陈晓的父亲在学校门口等待时,他听到同学们提到陈晓昏迷不醒,生命垂危。他赶到现场拨打了120,并采取了急救措施。陈晓在被送往医院治疗280天后于2021年8月出院,出院时处于昏迷状态。
2022年2月18日,郭死于呼吸和心脏骤停。司法鉴定显示,陈晓符合2020年11月5日脑干出血致重度脑损伤,导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呼吸心跳骤停。
司法鉴定截图
陈晓的父母认为,班主任无视孩子的多次帮助。孩子倒地后,班主任及赶到的校领导未及时采取相应抢救措施,延误了救治时间,应对陈晓的死亡负全责。
校方辩称,陈晓手部动作并非举手报错,而是孩子常见的小动作,不存在不舒服的表现;老师问他怎么了,快放学了还能不能坚持。郭点头称是,但此时并无明显异常。老师不是专业的医务人员,不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当郭很清醒并能正常说话时,老师无法判断郭会突然得这么严重的病。
据校方称,陈晓的体表检查显示没有外伤或其他异常。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和老师及时通知家长,照顾陈晓,陪同就医并转院,尽到了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学校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教育局认定学校没有失职。
法院判决学校有过错,赔偿2万元
李国介绍,陈晓住院9个多月。除了照顾孩子,夫妻俩还多次去学校找监控资料。
“起初,我们不知道孩子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听他同学说他刚下课不舒服,然后就在楼道里摔倒了。我只是想看看这期间的过程是怎样的。”李国说,他们拿到了教室里的监控,但楼梯间的监控学校说“没拍到”。
在G提供的教室监控中
下课后,陈晓背着书包和外套离开了教室,在走廊里表现出痛苦和哭泣。之后,老师走过来,帮助陈晓下楼。陈晓看起来腿脚不灵便,爬楼梯也很吃力。视频中可以看到,在楼梯间的拐角处,一些学生突然惊恐地跑开了。之后,陈晓的父亲从楼梯上走进了画面。但是照片没有捕捉到拐角处的情况。
法院出具的司法鉴定认为,脑干出血如果发生,及时治疗是可以改善的,治疗不当会让其进展,甚至促进疾病的进展,使接受医疗干预的当事人受益减少。福建省立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医师当庭表示,影像学检查陈晓无明显外伤;神经元可以多保存一分一秒,可以保存大量的脑组织,防止损伤扩大。脑损伤的治疗是和时间赛跑的。
2021年3月,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出具书面调查结论,未发现该教师存在故意忽视或拉扯陈晓的行为,学校已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未发现存在失职行为。
当地教育局的调查结论
一审法院认为,陈晓发病后,学校未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存在过错;基于陈晓的发病机理和病情发展程度,学校承担20%的责任,需要赔付2万元较为合适。
楼梯间摔伤是否加重病情值得怀疑。
律师建议鉴定延误治疗与病情发展的关系。
李国提供了其他学生的录音和他们在警察局的询问笔录。有同学提到“他跟老师说他走不动了”、“他摔到后脑勺了”、“他摔下楼梯了”、“他口吐白沫了”。李国认为,陈晓在楼梯拐角处摔倒,这可能加剧了病情的发展。
陈晓在走廊里露出了痛苦的表情。
一审法院认为,证人陈述陈晓从影像资料看无明显外伤;监控画面没有拍到郭倒地的过程。认为没有证据支持郭因学校原因摔倒的说法。
李国表示,她不认可学校在法庭上的解释。“在课堂上,老师不需要专业的医学知识来判断一个孩子是否得了重病。看到孩子生病不舒服,只要尽到询问和联系家长或医院的义务,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李国说,陈晓去世后,校园很快恢复正常,班主任也在正常上课。“是否加强责任和意识的培训?这个班主任已经公开告诉班级群她骂了哪个孩子。是她不够耐心吗?她还会继续无视这种情况吗?看来陈晓的死对学校的管理没有影响。”
河南金泽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剑认为,小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或老师是临时监护人,陈晓上课生病,老师是唯一可以求助的人。由于老师的疏忽,学校没有在第一时间采取相应的救助,导致病情迅速发展,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对这期间的延误与病情发展的关系进行详细的鉴定,同时查明孩子因处置不当导致的摔伤是否加重了病情,再划分学校的责任比例。”
李国介绍,该案于2月9日在福州中院二审,目前仍在等待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