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6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以涉嫌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反腐败法》和《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为由申请了对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的拘捕令,这是韩国检方首次对最大在野党党首申请拘捕令。
检方指出,李在明涉嫌在2010年至2018年担任城南市长时期,作为京畿道慰礼新城、大庄洞开发项目的最终决策者,向民间开发商透露城南市政府和城南都市开发公社的内部机密,使开发商获得巨额利益,由此被指控违反《反腐败法》。他还涉嫌决定从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相关公文中删除市政府收回项目超额收益的条款,使市政府无法取得追加收益,给城南市造成高达489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6.24亿元)的损失,因此被控犯有渎职罪。
此外,检方还认为,李在明涉嫌在2014年10月到2016年9月担任城南FC足球俱乐部主席期间,为门户网站NAVER、斗山建设等四家企业提供建筑许可或土地用途变更等便利,以此要求这些企业向城南FC足球俱乐部提供133.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7400万元)的赞助,因此被控犯有受贿罪。
(原标题:韩国检方对他申请拘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