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治日报微信公号消息,近日,有网友分享了一段视频:楼下垃圾桶内发现大量布洛芬和其他药物一起,未开封,保守估计有数百盒。另一位网友曝光了自己买的1000片退烧药,因为到货较晚而失去作用。如何处理它们成了一个问题。此后,“数百盒布洛芬被扔进垃圾桶”登上微博热搜,与之前多起类似事件一起,引发了“过期药危害有多大”、“药品过多如何处理”等相关话题的讨论。
药品是有保质期的,储存是有一定条件的。家里存放药物过多,存放不当容易变质,甚至导致孩子误食;太多药物长时间存放也会造成浪费;如果随意丢弃,还可能污染环境,对人和动植物造成伤害。
家庭毒品太多,很多都是很久没生产的毒品,怎么处理?《法治日报》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太多的药很难处理
不宜转卖丢弃。
“我之前吃了一大盒药,冷静下来发现根本吃不下。我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
不久前,家住上海的陈丽向记者展示了她去年12月购买的各种药品。布洛芬、头孢菌素、黄连上清片、感冒灵颗粒.家里写字台上堆了两层药。陈丽说,这都是当时线上线下抢购的,花了2000多元。于是,他发了朋友圈,但没想到“打脸”来得这么快:买药没多久,大部分都是货源充足,随时可以买到。
“就算生病了,也就买个一两盒的几种药,买这么多也吃不完。”陈丽对此很恼火。
防疫政策优化调整之初,感冒药、退烧药、咳嗽药在一些地方“一盒难求”,布洛芬是最抢手的药物之一。有了防疫物资供应的保障,原本“吃香”的防疫物资已经被人们“嫌弃”了。近日,“网友手中囤积1000片退烧药”“数百盒布洛芬被扔进垃圾桶”等话题频频登上热搜头条,引发热议。
陈丽说,她有一次去药店,问她是否可以买回她刚买的药。“价格好商量。”结果被告知药品一旦售出,即使不打开包装,也不能退换。“店员说这是从安全角度考虑的,因为药品来源很难保证,从个人手中回购药品很可能是违法的。”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个人药品不能卖给药店,用不完的药品也不能随意转卖给他人。
另外,根据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华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邓表示,随意丢弃药品是不可取的。因为废弃的药物分解后容易污染土壤和水,会对人和动植物造成危害。一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也可能成为过敏原。
过期药品难以回收。
拆解销售的推广遇到了阻碍。
药店不能回购,个人也不能随意转卖。大部分人的家庭都是这样囤积药物的,大量的药物可能要等到过期才服用,造成了严重的浪费。
家庭囤药是否有合理且不浪费的「归宿」?
但是实施效果不是很理想。记者在河北、天津、江西、安徽、江苏等地采访了近百名市民。除了少数医学生和在医院工作的人,基本上没人听说过过期药品回收制度。了解相关情况后,有市民准备去当地药店处理过期药品,却发现官方公布的药店并未设置过期药品购买箱。
与此同时,记者发现,自20
面试时有人提出,这个系统的名字叫“过期药品回收”,那么没有过期的药品可以通过这个系统回收吗?
近日,记者来到天津市河北区一家药店,看到柜台旁安装了白色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在得知部分药品要通过药店回收后,店员让记者简单登记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告诉记者把药品放下就走。
店员告诉记者:“我们会登记批号、规格等。依次进行,然后根据药品的性质收集箱子,然后在固定的时间进行集中销毁。药品是否失效不影响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和闲置药品可以拿到我们这里处理。”
但现实中,很多人在了解到过期药品回收制度后,都不愿意尝试。“我的药还没有过期。我买的时候花了很多钱。按照过期药免费回收,感觉不值。”一些人表示,希望药店在回收药品时获得金钱或物质奖励,“这样所有的药费就不会流向水漂”。
据了解,为了防止囤积药品的浪费,药品销售成为一种探索模式。
前段时间,为了缓解群众购买退烧药难的问题,鼓励市内多家药品零售企业促销退烧药供不应求,比如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等。有药店贴出通知:布洛芬限量6粒,可通过医保结算。
但从调查来看,卖断片在实践中也是遇冷。记者走访了北京10家药店。药品短缺问题解决后,也没有拆除或拆除专柜的通知。有药店工作人员表示,去年12月前从未听说过拆解销售。
为什么设立零配件专柜的药店越来越少?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药品拆零有严格的质量管理。配备拆卸工具和建立台账比较麻烦,监管部门对此也没有硬性规定。多做一件事比较好。未包装的药品难以管理,容易导致药品变质和安全储存。此外,很多顾客不愿意购买无包装的药品,他们对来源持怀疑态度。
大部分受访市民表示,对药品零售不太了解,很少有人会要求药店去卖。在外卖平台上,记者没有发现有药店按颗粒或片剂卖药,基本都是整箱整瓶卖。
引入临时回收政策
树立合理用药的理念
家里药品太多,过期后明显不能吃,该怎么处理?
在邓看来,要解决部分家庭囤积毒品的现状,地方政府可以紧急牵头,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台临时回收政策。第一,目前囤积的药品可以回收,或者通过社区活动换取洗衣液等小礼品进行回收。
“药品回收后,为了保证安全,无论是否过期,都不能再流入市场,也不能重复使用。应该集中统一销毁。”邓对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教授王跃认为,国家可以通过立法将责任划分到药店,比如通过回收过期药品,换取积分物品等方式,鼓励人们有序回收家中过期药品,通过药店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未过期且可识别的药品,在确保安全后,社会组织仍应发挥作用,允许其回收药品,然后免费发放给实际需要的患者。
为了鼓励市民回收药品,一些药店也推出了相应的措施。如湖北某药店表示,未开封的过期药品,非会员可获得零售价50%的20%代金券,市民需凭身份证登记,一年只能兑换一次。回收的药品将送有关主管部门集中销毁。
受访专家指出,除了完善回收机制,更应重视源头处理。今后,我们应该进一步促进药品的销售,引导消费者购买药品
今年1月4日,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加强新冠防控药品拆零销售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对药品零售企业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销售操作规程,配备药品零售所需的场所和工具,并安排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开展工作。拆解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在指定区域,包装标签应注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和药店名称。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做好零售记录,积极提供药品说明书信息,做好用药指导。
“相关部门、药店等相应主体在建立药品回收、药品销售等应对措施的同时,也要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合理的药品配制理念,倡导小批量按需购药,不囤积药品。”邓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