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进小区的第一天,陈玉生把自己的摩托车停在单元门口的车位上,后来被老人推倒。
北青曾经报道过撞倒摩托车的老人去世了,陈郁还在打官司。
2022年6月,陈玉生的摩托车在小区停车位被一名精神障碍老人故意推倒,损失一万元。老人及其家人拒绝赔偿。他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曝光和监督维权。
由于推车的老人年龄较大,患有精神疾病,立案起诉的过程变得复杂而艰难。陈玉生搬了家,把大部分精力都花在了打官司上。他自己写起诉书,向几十公里外的法院提交材料,回复网友留言。他的摩托车还在车库里“吃灰”,他原本的骑行生活已经被彻底打乱。
随着维权时间的不断拉长,陈玉生视频评论区的“加油”“一定要坚持”等字眼逐渐上升为“你在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这件小事似乎承载了很多人的信任:如果陈玉生成功索赔,当类似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时,他也能得到公平的对待。
在维权的过程中,陈玉生看到了很多和自己一样的普通人。当他们遇到类似的“小事”时,很容易被复杂的法律程序“说服”,承认自己倒霉,但又不甘心。
陈玉生把过去七个月的每一个微小事件节点都拍成了视频。随着“剧情”的更新,越来越多的“看客”也行动起来。有人决定追究到最后还没立案的盗窃,有人举报房东后成功退押金。
2023年1月底,推车老人因病去世,案件刑事部分终结。在涉及民事赔偿的部分,陈玉生决定对老人的继承人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然而,质疑的声音“如何关心如果人死了”突然来到陈玉生。他受到网络暴力的压力,家人担心他的人身安全。
以下内容根据陈玉生自述整理:
陈玉生的摩托车还没有修好,他已经很久没有上路了。
“摩托车被老人故意推倒后,警察劝我上保险。”
我没想到会持续这么久。
去年6月,我在上海找了份新工作,在离公司几站地铁的一个小区看房,但搬家第一天就出事了。
6月25日,我把摩托车停在新小区楼下。晚上8点,我收拾好房间,透过窗户往下看:我的车居然倒在了地上。
这辆车非常显眼。这是一辆红白相间的KTM。我攒了很久的钱,才在2021年花了6万多买的。同时也觉得很奇怪。这辆车重300多公斤。那天天气非常好。既没下雨也没刮风。如果没有人为因素,它应该不会掉到地上。
我把手机拍在摩托车上,挡风玻璃碎了,车把和车架多处损坏。由于保安已经下班,我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查看监控:一个老太太蹒跚地走到我的摩托车前,用力推了一下。第一次车没动,第二次倒了,明显是故意的。我快要爆炸了。
我确定停车的地方没有问题。大楼入口两侧是用白线标出的停车区。我的车在停车线上,紧挨着一辆私家车。同楼居民告诉我,可能是住在一楼的老太太。她以前也撞倒过别人的电动车。难怪停下来的时候,感觉门是空的。原来这里有风险。
我报警了。27日下午,我和社区民警查看完车辆丢失情况后去敲老人的门,她不在。之前警方已经和老人接触过多次。他跟我说,以前老人推电动车,跨别人车,我不抱太大希望,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说,很难处罚70多岁的老人,而且大家都知道她是精神病人。警察建议我自己买保险,但在这种情况下,明年汽车保险费会上涨,我还是得买保险
当天晚上,社区民警让我去老人家里协调。我看到她头发凌乱,说话也有点不正常。老人当面承认推车,警察劝她“不能推车,以后还要麻烦邻居”,但老人情绪激动,说:“一定要推!这是我的家!不是你家!”冲出来追我到大门口。她把楼门口的停车区当成自己的家,这没有任何意义。最后,警察没办法,只好劝她回去睡觉。
那天事情没有解决,我想把收据报给警察。警察说等会给我,当时也没让我做笔录。我也试过找社区工作人员帮忙联系老人家属,但他们说不知道对方住哪儿。
上班几天后,我会下意识地往门口看,尽量避免和老人发生矛盾。我只想早点解决这件事,离她远点。两周后,我决定搬出去。
“没想到,直到老人去世,案子才开。”
6月27日中午,我把监控视频片段发到了微博上。当时只是觉得气愤,想把这种恶劣的行为曝光。没想到第二天就上了热搜。
小区里的人也看到了。微信群里有人说:“如果你需要帮助,我们就出来证明给你看。”
事件引起关注后,警察叫我去做笔录,给了我一张报警回执。6月29日,我看到老人被警察带走了。
其实我平时也不是一个认真的人。上海爆发疫情的时候,我在家工作了两个月。楼上的邻居每天用噪音打扰人们。由于疫情原因,警方只能电话协调,没有用。我只能忍了。解封后赶上公司裁员,没有任何补偿。我觉得仲裁无望,就不追究了。
我觉得如果老人或者监护人出来道歉,这件事可能就结束了。赔偿多少无所谓。我想要的是一种态度。
之后一直在等警方对老人的精神鉴定和摩托车损伤鉴定的结果。一直在催,但每次的回答都是“还没出来,什么时候看鉴定机构。”
我等不及了,决定起诉老人。考虑到证据充分,律师费昂贵,我决定自己打官司,哪怕多花点时间。7月23日,我提交了自己写的申诉书,但是因为不专业被打了回去。很快一个律师联系了我,帮我重写了一份。后来法院调解前,老人和儿子都不在场。派出所的警察也跟我说,他们找到了老人的儿子,给了他一份工作,但是他没有赔偿的意思。
我本可以接受调解。每个人都会犯错。重要的是犯错后的态度。如果老人或者她的孩子来道歉,来商量,这件事完全可以解决。但都避而远之。我觉得必须让对方付出代价,追究刑事责任,赔偿已经不是我的首要诉求。
我查了相关法律,损坏财物的数额超过了5000元,达到了故意损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4S店给我的损失单金额是一万多元,我觉得应该够给老人定罪了。但浦东分行8月2日给我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丢失物品的价格为4087元,远低于4s店之前的估价。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民警进行了补充鉴定,两次鉴定之和为9547元。
8月9日,警方通知我,老人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因为不认识老人,之前也没有发生冲突,所以不是故意伤害。
直到9月23日,浦东分局才给出老人的精神鉴定意见通知书。意见认为,鉴定人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故本案应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目前本案应评定为具有受审能力。
11月22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告知我20日内开庭。12月2日原本是视频法庭开庭的时间。我以为就要见光了,但是店员突然叫我
我特别失望。没想到会卡在这一步。后来从警方处得知,老人于今年1月24日死亡。事实上,当我在12月份听说她与新冠肺炎有染时,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但我没想到会来法庭。
老人去世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最终作出了“终止审理”的裁定。
可惜这成了无果的案子。如果刑事判决成功,对其他类似案件也很有意义。
摩托车4s店保养评估表
"我将对继承人提起民事诉讼."
老人去世后,我看到一些负面的声音,感觉真的很糟糕。很多人偷偷骂我“你这么年轻何必跟一个老人计较?”“不得好死……”,还有各种各样的诅咒。有人质疑我的停车位置,我只好发了一段监控视频,从另一个角度证明自己的清白。
还有人说你买这么好的车干什么?我无法遮风挡雨,只能微笑,不知道如何解释这份情感。摩托车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种交通工具。我是骑着我爸的摩托车长大的,他带着我到处跑。
大学毕业后,我慢慢攒钱,下定决心要买一辆属于自己的摩托车。骑着车,我可以享受风和自由,忘记生活的一切烦恼。这是我自己的时间。
现在我的摩托车已经放在地下车库好几个月了。车的部分零件还没修好,部分零件还要从国外进口,需要一段时间。以前每个周末都会花一天时间出去骑车,但这半年来,我的周末都用来关注案件进展,整理信息,接受采访。我真的想回到正常的生活。
我现在的住处离法院四五十公里,法院周末不上班。工作日要请假几次才能提交材料。在工作休息的时候,我会抽空给相关人员打电话,看网友的评论,这也导致了我工作中的一些失误。还好当时的领导知道我的情况,也比较理解我,但那段时间我还是经常失眠,做噩梦。
搬家后,还能从原业主那里看到老人的动态。去年七八月份,群里发了很多不同电动车倒地的照片。有业主说,老人还在推车。我联系了一些车主,他们大多因为损失金额小怕麻烦而没有追究。老人去年还越过一辆车,造成了4000多元的损失。车主告诉我,报警后,警察让他上保险。
以前也有居民试图曝光老人推车,但没有得到重视。每个人都希望我为他们说话,得到公平的待遇。也希望此事可以作为今后判决的参考案例。
我查资料的时候发现,以前确实有一些老人涉嫌犯罪的案例,但是最后都不了了之。记得武汉老人组团偷南瓜的新闻。当时老板还报警了。老人被抓后依然嚣张无理,但警方只是批评教育,并没有做出实质性处罚。但是,年龄不是犯罪的理由。我坚持的动力是想要一个说法。我想看看法律能不能公平对待我。
事实上,我的家人希望我放弃。他们担心一些外界压力会影响我的人身安全。为了保护自己,我甚至去做了身体检查,还录了一段视频,说明我精神正常,不会无缘无故消失。我最近每天都去上班,尽量走在镜头下。
一路走来,我的视频已经更新了100多集,很多网友私下感谢我,说完成了自己一直想追求的东西。他们看着我的坚持,收获了一些力量,已经很好了。
前几天拿到了刑事案件的终结裁定文书,后续民事赔偿部分要求我另案起诉老人的继承人,我会坚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