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出版的《红星新闻》《中国纪检监察报》介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近年来查处的多起“四风”腐败案件。
文章提到,桂林市纪委监委在对资源县委原书记魏进行调查时,发现其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的礼金。一些地方干部为了“更进一步”,会把如何给“魏书记”送红包、逢年过节去哪里陪“魏书记”吃饭打牌等作为“重点任务”来“思考和谋划”。当地一位干部回忆说:“他的生日,挤了几十桌。甚至在换届前的敏感时期,县里很多领导干部排队从地下车库进入他家,然后三三两两轮流进出……”
桂林市纪委监委对魏收受礼品一事进行了彻底调查。在形成震慑的同时,在资源县召开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督促与魏有不正当交往的干部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交代问题。警示教育大会后,全县近80名涉案人员主动交代问题,违纪上缴400多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魏,男,壮族,1967年3月生,广西临桂人,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魏曾任广西资源县委副书记、县长、书记。2021年6月调任桂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2021年10月被调查。
经查,魏理想信念丧失,偏离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礼金;在组织信访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多次错过组织给予的挽救机会,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没有纪律和法律底线,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包、干部调整提拔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纪检部门意见: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已构成严重职务违纪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其在党的十八大或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风腐同查同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755-79000等有关规定,经桂林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魏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收缴其非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1月16日晚,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三集电视专题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披露广西桂林市资源县委原书记魏案详情。据时任广西纪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主任的介绍,魏是近年来桂林市受贿金额最大、单笔受贿金额最大的腐败分子。
因为他的贪婪和腐败,魏希望他的家人过上和他一样的好生活。他花了300多万让儿子去美国读书,花了1000多万让儿子在深圳买房,给自己和家人买了三辆豪车。钱从哪里来
“它每天都在我们心中刺痛。遇到这个书记真的很贪心!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我们需要1000多万的房子,还需要这么多现金,这让我们精疲力尽。”涉案商人怨声载道。
根据故事片,魏和他的家人必须支付他们的差旅费,他的老板必须支付他家人的生日晚餐。恋人缺钱要向老板“借”,甚至母亲死后也要“赞助”他们的坟墓。
2022年6月2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魏涉嫌受贿一案。检察机关指控,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索取财物折合人民币484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年6月29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魏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并处没收受贿所得。
“我背离了自己的初心和组织的期望,犯了大错。我真的很后悔。我真的很后悔。我多么希望哪怕有一点点机会让我悔过,为党做点事,这样的机会可能就没了。”魏后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