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铁路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盛光祖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犯罪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委)立案侦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盛光祖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盛光祖,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盛光祖利用担任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党组书记、署长,铁道部原党组书记、部长,中国铁路总公司原党组书记、总经理,第十二届NPC常委、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离职后,利用原有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