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2月2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家属处获悉,安徽“试管婴儿被放错地方”事件已达成初步和解。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后,不少网友表示质疑:试管婴儿手术的流程是如何规范和操作的,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错误?如果医院犯了这样的错误,除了赔偿,会在其他方面追究责任吗?医院为什么找不到孩子的亲生父母?
北京大学医学伦理与法律学系教授王跃、丛亚丽接受封面新闻采访,对事件中的伦理和法律问题进行解读,呼吁更多立法拓宽医疗事故罪的范围,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涉事医院封面新闻记者石伟摄。
试管婴儿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医院运营严重违反规范和伦理要求。
王跃介绍,目前相关工艺规范相对较少,内容宽泛。但是在试管婴儿胚胎移植的过程中,一般都有一套操作流程。比如医疗设备需要单人、单管、单血管;取卵、精液优化、胚胎培养、胚胎冷冻、解冻全过程必须两人核对签字;核对信息时,采用人工双核配对或芯片标签扫码核对,保证信息的唯一性和准确性。
“2011年,我国处于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发展的初期。确实存在管理制度混乱、此类技术非法执业的情况,流程和监管不规范。”王跃介绍,长期以来,关于此类医疗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只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年。2013年和2019年,原卫生部和现国家卫健委相继出台相关规定,防范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风险。目前,国家卫健委已启动《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正在完善中。一审判决书显示,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过错,存在胚胎冷冻保存重复标注、胚胎解冻登记信息不完整、核实过程未体现等问题。
“目前尚不清楚陈东和王磊接受的胚胎是如何移植的。如果确实使用了他人胚胎,那么医院既没有及时如实告知胚胎培养不良,也没有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其他胚胎,严重违反了相关标准的要求和当事人知情同意的伦理原则。”
涉事医院封面新闻记者石伟摄。
追踪胚胎的下落在伦理上是有争议的。
医院除了赔偿还应该受到处罚。
在这起事件中,当事人提出追查自己胚胎的下落和孩子的亲生父母,却被医院告知找不到。
丛亚丽认为,“找不到”的说法可能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当初管理真的很乱,10多年后的今天医院真的追查不到这两方面的信息;另一个原因可能是伦理困境。
“比如在正常的胚胎捐献活动中,会遵循双盲原则。捐献者不知道胚胎移植给谁,接受者也不知道是谁捐献的。”丛亚丽介绍,在陈东和王磊的特殊情况下,即使医院知道孩子的亲生父母是谁,胚胎提供者和接受者是否应该知道,是否要告诉孩子,或者学术界讨论的伦理问题,各国的规定都不一样。
丛亚丽说,陈东和王磊无法追查胚胎的下落和孩子的亲生父母,他们需要通过起诉法院来追查。
医院曾经向陈东解释过,所有的储存槽都检查过了,没有来自陈东的胚胎,所以觉得来自陈东的胚胎没有培养好。
王跃认为解释不合理,医务人员应遵循“有利于患者”和“知情同意”的原则,及时告知当事人,而不是泰利
专家呼吁立法扩大医疗事故罪的范围。
王跃认为,“试管婴儿被放错胚胎”事件,以及之前的“误打误撞改变28年人生”案例,都是因为医院的疏忽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他呼吁立法机关通过这些特例增加相应的新罪名,以更好地威慑错误的一方,避免此类错误。
“现有的医疗事故罪,只是针对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患者死亡或者严重损害患者健康的情形。28年的人生大事和这件事都不能构成本罪。”王跃认为,这种严重的医疗过错没有造成患者死亡或伤残,但对家庭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应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以便公安机关追查详细情况。
王跃和丛亚丽均表示,该事件中的子女与陈东、王磊没有生物学上的血缘关系,但在法律上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平等享有婚生子女的一切合法权益,包括陈东、王磊作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
21日,王磊表示,此事上报后,医院约见了陈东,初步达成协议,他们对孩子的感情不会改变。
“孩子受到的教育非常好,但我们原本想要自己的孩子,而不是通过捐赠别人的胚胎,突然发现医院弄错了,陈东可能一时接受不了。”王磊说,两人会一如既往地对待自己的孩子。陈东很早就为她的孩子买了房子,现在她不打算收回房子。
21日下午,记者多次致电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均无人接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