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周刊》微信报道。最近,政协委员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建议取消对罪犯子女考试的限制。在他看来,如果一个人犯了罪,影响其子女、亲属参军、考公职、进入重要岗位的规定就应该彻底废弃,否则对受影响人员极不公平。
他的理由是,在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证明被告犯了罪的情况下,他的孩子、受抚养人、受其影响的人等等。一定会有犯罪倾向,犯罪意图或者犯罪行为。去年他参加一个刑事案件听证会,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当场哭了。因为酒驾,他面临刑事处罚,怕这会影响到即将高考的女儿。“因为这个父亲喝酒,可能会影响孩子参军、考试、就业。这太不可思议了,完全不符合现代法治和文明。”
这一提议一经媒体发布,立即成为网络热门话题。围绕这个观点,网友们可以说是吵了起来。
有人认为父母犯罪不应该牵扯到子女,所以有必要取消这一限制。同时,也有人认为限制罪犯子女参加考试是一种犯罪成本,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因此有必要继续采取这一措施。更何况,仅仅限制中考,并不是把孩子的就业路都堵死了。
对于这个话题,很多知名法律界人士也加入了讨论。法律专家罗翔为此发布了一段18分钟的视频。视频中,他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有违法治精神,也会导致不公平的结果:出生无法选择,父母的优劣会对子女产生影响,但那是命运,与法律无关。法律不能加强对父母的保护,也不能因为父母运气不好而让孩子变坏。
因此,社会应该重新审视这种做法,采取更加公正合理的措施来惩罚犯罪,保护罪犯家属的权益。罗翔举了一个例子,认为一些罪犯的家人也是犯罪的受害者。比如父亲是家暴者,孩子明明是受害者,却因为“一人犯罪,影响三代”而不公平。
事实上,“一人犯罪,影响三代”的规则并没有被明确宣示。在我国,参军、公考、编考的政审规则从来没有公开公布过,公开的岗位千差万别,不同单位掌握的政审标准也不尽一致。这一次,周的建议等于是把这种潜规则放到了公开的台面上来讨论。
应该说,这个问题可以在社会各种公共平台上讨论,这本身就是一件积极的事情。正如《光明日报》评论的那样,争论越多,越明显的是,当涉及到公共事务时,所有社会阶层和利益相关者的观念很难迅速趋同,但长期、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必定是促进社会更加公平、更加包容、更加富裕的重要途径之一。
只要父母有违法记录,子女政审就一定要过吗?
为此,有媒体专门进行了调查,发现政审更关注具体罪名、情节和社会影响。“八大罪,贪污贿赂罪和政治罪可能很难通过。”
此外,有公职人员透露,在公务员招考公告中没有具体说明的情况下,一般是考察个人,组织部门对此有统一规定。“报考公安可能会有审查父母的情况。”
有评论认为,政审不同于“就业歧视”。任何职位都有一定的适用条件。军队、国家机关等重要岗位对招录人员的政治要求较高,这是由岗位特点决定的。甚至社会上一般公司的岗位招聘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还有
总之,那些真正有助于消除经营风险的限制是合理的工作需要,那些纯粹是为了刷人的限制是不合理的制度歧视。比如报考司法机关、公安部门等。查亲属的犯罪记录,也是为了排除个人利益对法治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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