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财经新闻网报道,3月7日,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其中,金融监管体系迎来重磅调整。
3月8日上午,在民建、工商联委员分组讨论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时,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就加强金融监管领域改革谈了四点认识:
第一个是关于成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地方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中,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门履行监管职责,有利于加强监管,提高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坚持党的领导,为化解风险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完善金融资本管理制度,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金融基础设施在改革方案实施中要安全。
第四,加强对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统一规范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易纲说,要深刻认识“两个建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就必须把机构改革方案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