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消息,随着金融反腐工作的持续发力,又一批干部被查。
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沈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和云南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新经纬记者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的“执纪审查”人员进行不完全统计发现,2023年以来,金融系统接受调查的干部达29人。其中,中管干部2名,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20人,省管干部7名。
从落马人员的履历看,银行业仍然是反腐“重灾区”。此外,被查人员中不乏退休、卸任后“落马”的。
国有银行9人被查
被查的29名干部中,国有银行共有9人,包括中国银行4人、建设银行3人、农业银行2人。
中国银行被查4人分别为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原副行长高宗胜,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原行长王建宏和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陈枫。
建设银行被查3人分别为建行深圳市分行资深专员赵芝然,建行深圳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易景安,建设银行天津分行原资深专员张龙泉。
农业银行被查2人分别为中国农业银行国际金融部巡视员刘燕忠,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沈锐。
政策性银行也是反腐败重点区域,共有4人被查。其中,国家开发银行共有3人被查处,分别为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原行长王卫军、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高级专家普浩和国家开发银行信息科技部高级专家滕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人被查处,为该行审计分部总经理侯敏。
股份制银行中,广发银行原党委委员、监事长王桂芝和浙商银行原董事长沈仁康被查。城商行中,中原银行原监事长贾继红被查。今年以来,各地农信系统共有5人被查,其中河南2人、江西2人、安徽1人。
另外,在29人名单中,还包括几位监管机构的干部,如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原助理巡视员董国滨、中国人民银行秘书局副局长李果、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郭三野。
多人退休、卸任后被查
中新经纬梳理发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被查干部中,有多人是在退休或卸任后被查。
比如李晓鹏于2022年3月退休离开光大集团并卸任光大银行董事长。去年3月24日,光大银行发布公告称,李晓鹏因工作调整向董事会提交辞呈,辞去该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广发银行原党委委员、监事长王桂芝亦是在退休两年半后被查。公开资料显示,王桂芝1960年8月出生,2013年3月至2018年1月,担任广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任广发银行党委委员、监事长;2020年8月退休。
2月被查的江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孔发龙,曾在2004年5月至2022年4月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任职,并担任过江西省联社“一把手”。据媒体报道,2022年5月,孔发龙到龄退休,并于当年4月至2023年1月任江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3月被查的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原行长王建宏,于2020年5月起出任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新经纬注意到,中银三星人寿2022年10月28日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显示,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一栏,王建宏已出现在董事长职务的“前任人员”中。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一篇评论文章中指出,总有一些问题干部妄想“退了退了,一退就了”。有的以为提前退休、辞职后无职无权,组织上就会网开一面,违纪违法的旧账可以“一笔勾销”;有的搞起“期权式腐败”,在位不收退休收,在岗不收离岗收,辞职后到原业务管辖范围内企业任职,捞好处收回报。如此种种,挖空心思在辞职、退休上“做文章”,妄图以此逃避党纪国法的制裁,着实打错了算盘。
文章称,“离职”并非“离管”,反腐惩恶也不存在“既往不咎”一说。党纪国法对各类公职人员离岗后从业行为均有严格要求。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已经离职或者死亡的公职人员在履职期间有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文章强调,退休、离职并非进入“保险箱”,任凭其腐败潜藏多深多久、花样如何翻新变异,终难逃纪法惩处。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3月27日消息,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启动,36家单位的党组被纳入本轮巡视,其中对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中管金融企业党委开展巡视“回头看”。
巡视动员部署会上明确提出:对金融单位开展“回头看”,要深入检查落实上一轮巡视整改要求的实际行动和成效,督促金融单位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金融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起来,推动解决金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