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位八旬的老人在乘坐公交时突然猝死,被老人的家属将公交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公交公司给予丧葬费、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相关的费用,一共95582元。根据进一步的了解公交车在驾驶的时候八旬的老人马某是突然之间从座位晕倒在地,公交车司机第一时间报警又拨打120,将老人快速送往医院,医院经过抢救确定老人死亡,老人本身有着高血压的病史,此次医院诊断为猝死。
由常州经开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回应老人是因为头晕之后晕倒在地,承运人立即停车前往查看,又同时拨打120与110,事情发生比较紧急,公交车司机并不是专业的急救人员,在现场无法判断出老人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晕倒在地,紧急拨打求救电话,已经完全履行求救义务,法院经过审理,直接将原告的诉讼请求驳回,公交公司被判无责,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