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 消息:今日,韩剧TV官方微博发布声明:最近“5名韩剧TV相关负责人获刑”受到了大家的关注,在此我方郑重声明,文中的“韩剧TV”为江阴酷视旗下的山寨版“韩剧TV”,并非我方出品APP,请大家注意辨别。
据江苏高院公众号 消息,2020年5月初,被告人熊某认为案外人所有的“韩剧TV”品牌效益较好,故经商量后将其转让给自己经营。随即,被告人熊某联系被告人李某、黄某,三人合谋在手机应用市场上线该APP,在线投放海量侵权韩剧、韩国综艺等影视剧作品,通过在APP及影视剧作品中植入广告收取广告费获利。
据悉,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案涉“韩剧TV”APP在华为、OPPO、小米、VIVO等手机应用市场上线,非法复制韩剧795集、韩国综艺节目2127集供人观看,从中收取广告费,共计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22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