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教师在患有疾病之后请假25年,在这25年内没有返回到工作岗位,在临近退休之前发现自己的编制已经消失,因此要求学校给予自己补偿,要求补发90万的工资。这位教师则表示,学校方面在处理整个事件时并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没有通过合法的程序侵害到个人合法权益。他认为自己在请病假的25年时间内,是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但学校却并没有履行相应的责任。
当地法院在经过深入调查之后,决定驳回所有的起诉,首先这位教师并没有足够的证明,说明自己将近25年没有返回岗位,是因为患有疾病,同时学校这一方面,并不存在任何违规的操作。25年的时间没有返回到岗位,学校有权利直接取消编制,而且没有必要去给予任何的工资补发。